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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居乐业网
更新时间:2020-12-12T14:28:31
作者:小编
营改增二手房交易涉税政策变化!为了确保营改增相关政策落地,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近日,海口市地税局通过媒体解读营改增后建筑业及二手房交易涉税政策。
此外,营改增后税负有所降低。因增值税是价外税,在计税时需将销售价格换算为不含税的计税价格。同一应税行为,在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增值税税负低于营业税税负。
例如:甲建筑公司承包一项工程,工程含税总价款100万元,开工时间2016年4月25日,营改增前按营业税政策,甲建筑公司的计税营业额为100万元,依3%的税率计算,应交营业税为3万元。
营改增后按增值税政策,甲建筑公司需将上述含税价款按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的计税销售额97.09万元[即100万元÷],再依3%的征收率计算应交增值税约为2.91万元,相比营改增前,甲建筑公司少交税0.09万元。
海口市地税局还介绍,营改增后个人交易二手房税负不仅不会增加,反而略有降低。因二手房交易涉及的增值税减免政策保持与现行营业税减免政策一致,并且征收率与营业税税率相同,均为5%,如前所述,增值税按不含税价格征税,因此个人交易二手房税负不仅不会增加,反而略有降低。
例如:小李转让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转让价格为100万元,按营业税政策,应缴纳营业税1,000,000×5%=50,000元;营改增后按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应交增值税1,000,000÷×5%≈47,619元,相比营改增前,小李少交税2,381元。
上述就是营改增二手房交易涉税政策变化,想要了解更多相关政策,请不要错过我们,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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