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二套借款利率调整!今后买房有何改变?

来源:安居乐业网 更新时间:2021-09-16T11:05:36 作者:小编

9月14日,天津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公示《关于调整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有关方针的告诉》。《告诉》规则,自2021年9月22日起,员工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住宅,申请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的,借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宅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利率的1.1倍。如果市民申请到20年期的35万元的公积金借款,以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按新方针履行计算,每月将多还款58元。

据悉,国家住建部等部门《关于标准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规则第二套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利率的1.1倍”。经市住宅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经过,我市出台了《关于调整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有关方针的告诉》。借款受理日期在2021年9月22日之前的,仍按原方针文件履行;2021年9月22日(含当日)之后受理的,按该告诉履行。借款受理日期为借款银行向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员工借款申请之日。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现行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利率,方针调整前,我市首套及第二套住宅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履行相同利率,5年期以下借款年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借款年利率为3.25%。方针调整后,首套住宅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利率不变,购买第二套住宅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房借款利率的1.1倍,5年期以下年利率为3.025%,5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575%。例如,有市民在本市购买第二套住宅,申请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35万元,借款期限20年,按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方针调整前月供是1985元,方针调整后月供是20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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