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定居生活,落户后才能享受到本地住户所享受到的一些政策,所以大家要注意了解天津的户籍政策规定。那么怎么才能拿到天津户口呢?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方式及规定。
一、积分落户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本市投资办企业;
(四)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本市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本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未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保缴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二、学历型人才落户
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国内外人才,可以来津落户:
1、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三、投靠落户
天津投靠落户大致分为4类: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夫妻投靠;子女与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
(一)外省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投靠父母落户
夫妻一方为天津市户籍公民,在本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户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的,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
特殊情形:
(1)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应当向有法定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投靠落户。需要提供父母《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或者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2)无法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非婚生育无法提供《结婚证》的,投母落户需要提供非婚生育声明,投父落户的还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涉及从生父母一方投靠另一方来津的,生父母应当同时到场共同提出申请或者提供确认子女抚养权的公证书。
2、投靠养父(母)落户
天津市户籍公民收养子女,取得《收养登记证》,收养人在天津市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
被收养人已在外省市办理户口登记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经天津市公安机关DNA打拐比对排除后,可以向养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
3、投靠继父母落户天津
外市户籍公民离婚(丧偶)后与天津市户籍公民再婚满3年,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其有抚养权的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向继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
(二)夫妻间办理投靠落户
1、市内夫妻投靠
夫妻一方将户口迁移至另一方家庭户内,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2、外省市夫妻投靠
外省市户籍公民与天津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满3年,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特殊情形:
1.外省市户籍公民与天津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后我市户籍公民死亡,自登记结婚之日起满3年,且外省市户籍公民未再婚、仍在天津市居住生活,在天津市有本人或者已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提供本人《天津市居住证》、个人未再婚承诺书,以及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死亡注销户口证明》(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2.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应当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随迁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并在天津市公安刑侦部门做DNA打拐比对排除。
(三)外地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外省市户籍公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其成年子女为我市常住户口,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房的,准予在津落户。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特殊情形:
1.符合投靠子女落户条件的,既可以向本人或配偶名下合法产权住房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也可以向成年子女户口所在地申报。
2.外省市投靠子女落户申请人可单独办理也可夫妻同时申报。
3.申请人的成年子女系符合家属随军条件的驻津现役军人(含现役军官和三级军士长以上军士),可以凭有效期内的现役军人证件,参照本政策办理投靠子女落户
4.对投靠子女涉及申请人再婚配偶迁移的应当按照外省市投靠配偶政策办理,涉及申请人18周岁(含)以下子女随迁的,须符合我市现行的外省市投靠父母政策条件,提交政策规定的相关手续材料后办理。
(四)子女与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投靠落户
子女与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办理户口迁移投靠,落户地房主需为迁移人的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特殊情形:
1.房主、户主因故无法到场办理的,应当由社区民警入户调查核实后凭民警调查报告及相应材料办理;
2.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投靠无抚养权一方,需父母双方同时到场签署同意落户声明。
四、技能落户
(一)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不超过30周岁;
2、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五、资格型人才落户
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国内外资格型人才,可以来津落户:
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
2、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资产评估师、律师、公证员资格的;
3、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飞机驾驶执照人员。
六、急需型人才落户
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国内外人才,可来津申办急需型人才落户: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精细化工、高新技术服务、现代金融、国际航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报区人才办核准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七、创业型人才落户
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国内外创业型人才,可以来津落户:
1、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
2、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人才主要是指,来津创办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股东)
3、企业核心成员不是原始创业者,还需在该企业任职超过1年。
八、返津落户
原为天津市家庭户的居民,因上学、毕业分配、工作调动、投靠亲属等原因将户口迁到外省市落户,现已返津稳定就业创业或已经退休,在津具有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户,逐级报分局审核后办理。
九、滨海落户
天津滨海落户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 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落户;
· 新区产业工人落户;
· 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落户;
· 在滨城生活的准市民落户;
· 为滨城贡献者落户;
· 滨海新区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