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拨打售楼热线,领取专属楼盘福利。

我们专业的服务将给您满意的体验!

  • 是不是房产证无效了,必须要去换不动产登记证?

    2020-09-15 12:43:51 1011

  •   随着不动产权证书陆续发放,与其有关的话题成为近期各方关注的焦点。一些类似“以后房产证写谁名都没用,有不动产权证书房子才归你”、“房产证作废”、“房产证下岗”等说法的出现,混淆了概念、误导产权人。已发房产证“下岗”系误读。

      “房产证上写着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不动产登记证颁发不是对已经确权进行否定,而是要优化办证程序。”蚌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登记证书登场后,并不意味着房产证“下岗”,以后买房子拿的是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停止颁发,但是已经颁发的房产证并不作废。办不动产登记证很“经济”。

      统一登记后,在统一不动产登记依据的基础上,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证和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统一,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减少办证环节,方便企业和群众。

      房产证作废将以新证逐渐代替旧证的形式完成。房地产不变更、不交易,仍然可以行使同样的权利,老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依然有效。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绝大多数都是房地产交易、变更而产生。不动产登记业务在原有土地、房产、林地林权登记收件的基础上,无需再增加其他的要件材料。

      而原依法颁发的土地、房产、林地林权证等权属证书永久合法有效。按“不变不换”的原则,产权人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也就是说,不管以后不动产权证如何普及,老的“房本”依旧有效,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


拨打售楼热线,领取专属楼盘福利。

我们专业的服务将给您满意的体验!

首页 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