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城买房,你可知道北京普通住宅认定标准

来源:安居乐业网 更新时间:2020-08-21T15:03:57 作者:小编

  在京城买房,你可知道北京普通住宅认定标准

  2014年9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认定标准如下: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并参考其实际成交价格确定;

  3、实际成交价格原则上应当低于按本通知确定的所在区域住房平均交易单价或套总价的1.2倍。

  其中,所在区域住房平均交易单价或套总价,按照本通知公布的全市住房平均交易单价或者套总价,结合区域调整系数确定。根据2014年新调整的普通住房认定标准:五环内为单价39600元/平方米、总价468万元;五环到六环为单价31680元/平方米、总价374万元;六环外为单价23760元/平方米,总价281万元。单价、总价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可。

  在北京,所购住房凡不满上述任何一条的,即属于非普通住宅。

  北京普通住宅标准调整过程

  北京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早规定是在2008年,后来在2011年和2014年经过了两次调整。具体而言,主要是因为房价上涨,很多刚性需求买的房子也莫名被定义为非普,而不能享受契收优惠。现在就来回顾一下上两次的标准都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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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1月北京普通住宅标准:

  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为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其中,普通住宅平均交易价格根据环线和房屋总价划分为四档,三环以内总价215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175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165万元/套、五环以外100万元/套的房屋,将为认定为普通住宅。

  2011年12月北京普通住宅标准:

  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为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调整为按照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结合区位调整系数确定,其中,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为2010年成交均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0元。分环线区域和方位进行系数调整,调整系数为四环内北部1.8、南部1.6,四至五环北部1.5、南部1.3,五至六环北部1.2、南部1.0,六环外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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