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政策未满五年可以买卖吗?

来源:安居乐业网 更新时间:2020-08-21T15:04:07 作者:小编

  经适房政策未满五年可以买卖吗?经济适用房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经济适用房,另一类是经济适用房。其中,第一类保障性住房是指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保障性住房;第二类保障性住房是指按照保障性住房管理、搬迁或小康、保障的其他类型住房。根据规定,5年以下的第二类保障性住房也可以上市交易。

  不到5年怎么卖经济适用房?要多少钱?

  1。二级保障性住房不足5年

  第二类保障性住房和第一类5年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流程与普通住房相同。第二类保障性住房的价格也可以按市场价出售。

  第二类经济适用住房,需缴纳应税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

  需要注意的是,第二类保障性住房将按交易性质转化为商品房,其纳税比例将按照商品房销售税缴纳标准执行。

  2。一类经济适用住房不足5年

  出卖人确需出售一类经济适用住房不足5年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UNTY应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新的合格购买者。(购买人必须按照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一)原价出售的房屋

  A、售房须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房屋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户口簿等资料。

  b.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购房人。购房人放弃购房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后续购房人。

  C、购房人在查看房屋及相关资料后,与房屋所有人签订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对买卖双方信息进行登记,并出具相关证明。

  d.买卖双方持购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有关材料,向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以购房人名义登记房屋产权,并在房屋权属证明上注明“经济适用房”字样。

  (二)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原价回购

  A、出卖人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房屋产权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b.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对,了解住房情况,确认出卖人的水、电、气、热、物业管理费用结清。

  c.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与出卖人签订回购协议,支付购房款。

  (四)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应当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者其指定单位的名义对回购的房屋进行产权登记,并在房屋上标明“经济适用房”字样。ERSHIP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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